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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標題實在越來越不長進

 

好啦 勉強都算是法律類的東西

 

昨天晚上上的是『智慧財產權』 謝銘洋教授(桃園人喔!)

他的指導教授是黃茂榮教授

 

昨天他第二堂課講了一番勵志的話

大致上是要我們努力唸書(其實我們不過是推廣教育班的學生,真得要考國考的該不多吧?)

 

他讓我很容易想到第一學期的民法老師 陳聰富

大概兩個人都有一種熱血的神情 以及自稱記憶力不好 但是很會推理的個性吧!

 

黃茂榮老師 我沒有機會上他的課

以前年輕的時候念大學也不想接觸法律(我想我是第一種人吧)

 

提到這位教授 是因為謝教授提到他的『學思歷程』

以前他唸書的時候,都聽不懂教授在說什麼,

後來大三的時候上黃教授的課,很驚訝,因為這位老師明明沒有鄉音

可是還是聽不懂教授在講什麼

(聽到這裡就熱血了,原來年輕的時候聽不懂也是有機會當教授喔~)

為什麼老師說了很多,卻和書上寫的都不一樣

從此他赫然發現原來學法律重要的是要有問題意識

甲說乙說知道就好 重要的是自己怎麼說。

並且還拿黃教授的法學方法來看...從此成為他忠實的信徒

 

所以因為熱血的關係要來上網找找這本書(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)來買

 

結果很傷心的竟然發現

 

簡體字的搜尋還比較多...臺灣的學生是怎麼了....。

附帶一提,在第一個學期就一直困擾我的問題。

那個時候的刑法老師是『黃榮堅』教授

也是個有名的教授

只是他的二階段論法,在我們班上頗不被接受

 

(雖然我很喜歡)

 

(覺得簡潔又好用!清楚又易懂)

更不能接受有些人用『唉呀  幹嘛看他的,最好去買誰誰誰的書,國家考試不考』

這種論調總是讓我覺得很刺耳...

可是又不知道該怎麼調適,毋寧說是說服自己吧。

一來我沒有想要考張律師執照的念頭(話說似乎這種專業證照多一張是一張?)

二來我不認為說話的人有評論的資格

三來更覺得用國家考試來評價你也太小鼻子小眼睛了吧!

可是不管是以上哪一種,我都不認為我的反駁有力道。(總像街頭潑婦在吵菜價一樣的沒有道理)

但是到昨天,我總能比較釋懷了。

 

因為沒有自己思想的人你又要怎麼去跟他辯論呢?

而我自己也沒有自己的思想,也沒有資格去跟他辯論啦~

等我有資格再說吧!(就安心的當個縮頭烏龜吧ㄎ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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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ine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